全球高武_第644章 言语如刀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644章 言语如刀 (第2/4页)

限,恐怕也只能达到承受10万气血的地步,到时候就必须要踏入本源路了。

    九品境的武者,rou身强度未必就比八品境强多少,除非到了绝巅。

    寻常的九品武者,哪怕领悟了本源道,他们也会继续锻造rou身,可和八品境差距不算太大。

    真要完成了九锻金身,八品境武者,也许可以靠rou身之力,和非绝巅境一较高低。

    九锻,是一个传说。

    现代武者,一般情况下,有强有弱。

    七品极限,金身完成牵引的那一刻,气血可以达到5万卡。

    我说的是金身完成牵引,这时候其实已经踏入了八品境。

    所以,也能说八品的初始,就是气血5万卡。

    5万-6万气血,这属于八品初段,这个过程,我们在完成第二次锻金身,第一次就是直接牵引的那一次。

    6万-7万卡,这属于八品中段,这是第三次锻金身。

    7万-8万卡,八品高段,第四次锻金身。

    8-9万卡,这就是八品巅峰了,也是第五次锻造金身。

    可有些人,天赋异禀,这时候他们还可以继续锻造金身,没踏上本源路,那就可以继续进行第六次锻金身。

    这时候,气血极限就是10万卡了。

    以10万卡气血极限,六次锻金身的程度进入九品境,在九品境当中,也会是强者。

    吴奎山是这样,李长生大概率也会是这样,李长生是强行用气血锻造到了那个地步。

    所以,这也造成了八品境巅峰,有强有弱。

    也造成了初入九品,有强有弱,不单纯是九品本源道感悟的问题……”

    李默说了不少,方平恍然大悟,又道:“那七次八次锻造难道不行了吗?”

    “行,但是还是那句话,不灭物质不够,有这个时间,你也许已经进入了九品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李默轻叹道:“现代武者,最大的局限就是不灭物质的问题。方平,听说你想找古武功法,如果真的找到了可以修炼出不灭物质的功法,那你就是人类的大功臣!

    这样的话,高品境武者会瞬间多出很多。

    而且所有高品武者,都会进入一个高速提升期。

    尤其是八品境,现在八品境武者其实不少,可大家都被不灭物质所限制,无法快速跨过门槛。”

    “李老,镇星城老祖,真的没找到古武修炼功法吗?可据我所知,李司令他们,是进入过界域之地的?”

    “的确没找到。”

    李默沉吟片刻,看了看身边几位镇星城武者,开口道:“蒋老祖既然给了你资料,你很快也会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“镇星城是有人去过界域之地,可去的都是半残的那种。真正保存完好的,其实是没人进去过的……天南地窟那边……其实是保存完好的。”

    李默低声说了一句,又道:“这些半废的界域之地,功法有,但是没有那种修精神力的功法。老祖们推测,精神力修炼功法,应该不是用古籍传承,而是……”

    方平一脸期待,李默也没让他失望,沉默片刻,缓缓道:“精神力修炼功法,应该是一些界域之地的根本,所以,功法的传承,并不会流传,而是以类似于本源道传承的方式传承。”

    “小电影!”

    方平忽然明悟,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一刻,几人脚步都是一滞。

    方平却是不管他们,喃喃道:“我明白了!真的明白了!精神力功法是用类似于本源道方式传承的话,那就是独家小电影,和校长上次观看蔷薇城主的本源是一个模式。

    而界域之地……界域之地有这种传承的,我想我知道了,应该是那股强大的本源!

    原来如此!

    废掉的界域之地,也许这股本源已经消散,或者无法传承功法。

    可现在还保存完好的界域之地,那股强大的本源还存在,所以是可以传承的。

    而想得到功法,唯有去这些保存完好的界域之地才行。

    还有,我怀疑各家的功法恐怕不太一样,有人主修精神力,有人主修rou身,有人兼修,有人万道合一……

    想找到万道合一的专属功法,这也要撞运气。”

    李默有些异样地看了他一眼,半晌才道:“你很聪明,老祖们其实也说过类似的话。”

    方平自谦道:“一般一般,李老过誉了。”

    方平谦虚完了,又笑呵呵道:“李老,那这么说来,老祖们其实也没有获得过这样的传承,对吗?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。”

    李默想了想,补充了一句道:“其实也有一种可能,老祖们获得了不完整的传承,这种功法的不完整,导致老祖们无法传承下来,或者说拓印下来。

    这样的猜测,很多人都有,也不防跟你说说。

    方平,你若是可以找到一门完整的功法,彻底普及,全人类都会感激你的。”

    方平苦笑道:“李老对我期待真大,绝巅老祖们都没拿到,我自己都不相信可以拿到。”

    李默似笑非笑道:“难说,你们几位…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